8月31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发布通报,通报内容详情: 8月27日18时许,该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龙门镇文圣村4组家中的3岁孩子孙某走失,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寻
徐运良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福州,350013) 台湾地区的司法审级制度经历了日占时期与民国时期两个阶段,其三审终审制度呈现出二元诉讼制、初审区别制、简易例外制、三审书面制的特点,我国在今后可借鉴台湾的这一制度实行四级三审的司法改革。 台湾;三审终审;司法改革 司法审级制度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四级二审制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台湾地区实行的三审终审制对我国今后的司法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台湾地区三审终审制度的历史变迁 台湾地区的司法审级制度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规定,其历史变迁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台湾日占时期的司法审级制度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窃取宝岛台湾,随后开始着手引入西方司法制度。台湾总督府于1895年10月7日发布“台湾总督府法院职制”,设台湾总督府法院一座于台北,并于台湾各地置支部共11个,依该职制审判仅一审且为终审,1896年7月15日又发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改采三级三审制,成立高等法院、复审法院及地方法院,1898年7月19日总督府废止高等法院,改采二级二审制,仅余复审法院及地方法院。 1919年8月,台湾司法制度再度改革,台湾总督府法院仿效朝鲜之三审制,采取二级三审制,将复审法院废止,重新设立高等法院,又将高等法院分为复审部及上告部,上告部成为当时台湾的终审法院。1943年,日本政府为求减轻法院负担,将本土裁判所之战时体制适用于台湾,对地方法院判决不服者得直接上诉于高等法院复审部,再度成为二级二审制,该制行使至日治结束。 (二)1945年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的司法审级制度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接收了台湾,并在台湾推行其三级三审的司法审级制度。其实,民国政府的司法审级制度也是经过了一个曲折的变化过程,早在1902年,受西方影响,清朝政府便开始变法修律。1908年正式颁布了《法院编制法》,建立了四级三审的司法体系。该法规定于中央设立大理院、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各府(或直隶州)设地方审判厅、各州县设立初级审判厅以审理民刑案件。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先生认为不能因为前清采用了四级三审制便轻易废弃之,他指出“不知以案情之轻重,定审级之繁简,殊非慎重人民性命财产之道,且上诉权为人民权利之一种。关于权利存废问题,岂可率尔解决”。[1]所以南京临时政府仍然实行四级三审的审判制度。之后的北洋政府于1915年正式颁布《暂行法院编制法》,该法规定全国普通法院分为四级:北京设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各地方分设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国民政府于1935年施行《法院组织法》后,改为三级三审制。国民政府所在地(南京市)设最高法院,隶属于国民政府司法院,省设高等法院,县市设地方法院。 现在台湾地区的普通法院设三级:“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是台湾地区的最高审判机关,是第三审法院,也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是台湾地区的上诉法院;“地方法院”是台湾地区基层审判机关。三级法院之间是审级关系,而非行政隶属关系。 二、台湾地区三审终审制度的特征分析 通过长期的司法改革之后,台湾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司法体系。 (一)二元诉讼制 台湾地区对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采取二元诉讼制度,分属不同体系,特别是其行政诉讼制度自成一体,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着较大的差异。与普通法院的三级三审不同的是其行政诉讼实行二级二审,行政法院只有第一审的“高等行政法院”和上诉审的“最高行政法院”。 1981年,台湾地区开始进行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研究,最终于1998年10月28日公布了“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将审级制度改为二级二审,并增加了诉讼种类、增设简易程序和保全程序等,成为台湾地区法制建设上的一项重大变革。[2] (二)初审区别制 一般而言,无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第一审管辖权都在地方法院,但是也对一些事项的一审作出了区别对待。 如在台湾“刑事诉讼法”第4条中对三种罪行的一审管辖权规定由“高等法院”管辖。这三种罪行包括:“内乱罪”,如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以非法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的行为;“外患罪”,如通谋外国人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该国或他国对“中华民国”开战端的行为,或以军事上之利益供敌国的行为;“妨害国交罪”,如于外国交战之际,违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意侮辱外国,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外国之国旗、国章的行为。对于上述三种罪行的一审管辖权由“高等法院”管辖,因而,对于这三种罪行的审理就不可能实行三审终审,而是两审终审。 此外,台湾“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其第436...
8月30日,据河南广电《大参考》,河南郑州15岁的女孩莹莹(化名)加了一名网友买1毛钱明星卡片,结果对方以莹莹是未成年人导致账户被锁为由让其转账,骗走4万余元。
  中新网崇左8月10日电(记者 杨陈)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政府10日晚间发布通报,当天13点56分,德天瀑布景区登高观瀑魔毯项目发生故障。经初步核实,截至18时30分,事故造成1名游客死亡,60名游客受伤(其中重伤1名,轻伤59名),受伤游客已送往医院治疗。     德天瀑布位于大新县硕龙镇德天村,在中国与越南边境处的归春河上游,瀑布气势磅礴、蔚为壮观,与紧邻的越南板约瀑布相连,是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大跨国瀑布,为中国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事故发生后,大新县第一时间成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县委县政府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县应急局、文旅、消防、医护人员已到现场实施救治、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游客安抚工作。目前,德天瀑布景区登高观瀑魔毯项目已停止运营。   另据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官方公众号公告,因设备设施维修检查,该景区将于8月11日起暂时闭园,后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凡在网上已预订门票的游客,均可在原购票平台免费办理退票手续。(完)
摘要:审级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民事诉讼制度,其基本功能有二:即纠正错误判决和统一法律见解。三审终审制度是世界大部分国家审级制度的通行做法。通过实行三审终审,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做出科学明确的分工。同时三审要在最高院进行,可以切实保障法律的统一适用。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其相对于三审终审制来说有其优越之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本文就两审终审的不足之处做了说明,并分析了我国实行三审终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三审终审制的理论构建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对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有所禆益。   关键词:民事诉讼;三审终审制;构建     多年来,我国诉讼终审制度一直实行两审终审制。我国权威的民事诉讼法学者在论述这种审级制度的确立根据和合理性时...
原创 王丽 唐姗姗 方圆“今天检察官几句话就把俺14年想不通的事情解释清楚了,打开了俺的心结,感谢检察院专门为俺开这个听证会!”一场听证会后,山东省惠民县农民老
记者:台防务部门近日称,解放军受限于台海的天然地理环境、登陆载具与后勤能力不足等因素,尚未完全具备全面攻台的正规作战能力。请问发言人有何评论?图源:国防部网 吴谦:民进党当局的说法荒唐可笑,纯属自欺欺人。祖…
8月14日,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8月13日,孟津区吉利街道办事处居民刘某峰(男,53岁)在其个人网络社交账号上捏造散布涉漯河女法官被害案的相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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