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注(S)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三类。 在有效期内每次在目的地停留不超过7天。 一、申请条件 (一)在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根据2008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第二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第四条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第五条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第七条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条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条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第十条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第十一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第十二条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第十三条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   第十五条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调解书约定给付特定标的物的,调解协议达成前该物上已经存在的第三人的物权和优先权不受影响。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新修订的内容   1...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批复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首都医科大学将整体迁往大兴区。新的校本部建成后,首都医科大学将腾退现有五个校区,实现“一校一址”办学,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同时,也将推进高水平医学研究型高校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首都医科大学(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首医大,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该校办学定位为立足北京、领先全国、国际一流研究型医科大学,重点发展学科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目前设右安门、顺义、和平里、花乡、东四十条等五处校区。 “目前首都医科大学5个校区中4个位于中心城区,其中主校区位于丰台区南二环外。”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新校区建设,将学校位于中心城区教育科研功能全部迁出,能够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 新校区落户大兴 现有校区将全部腾退。按照计划,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年底前开工,2027年完工。作为2023年市重点工程、城南行动计划重点项目,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也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资源合理布局。 即将开工建设的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位于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北至太福路,南至新志路,西至永庆南大街,东至芦兴南大街。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 “新校区以师生为中心、教学为核心,由内向外分为公共核心区、科研和教学区、师生生活区三个圈层,聚焦教研结合、强化师生互动、突出学科融合。”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公共核心区由师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及中心绿地组成;科研和教学区由科研楼、教学楼和动物实验楼组成;师生生活区由学生宿舍、食堂和体育设施组成。 首都医科大学项目规划功能分区图 根据方案,新校区功能集约,优化校园平面布局,统筹利用各建筑楼前、建筑围合场地,丰富体育运动场地,满足师生体育活动需要。 同时,首都医科大学承载的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将辐射带动周边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新校区将与生物医药基地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深入合作,推动教育、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为区域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这之前,2022年7月26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积极响应北京市委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服务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将学校整体搬迁至沙河区,彻底改变多校区分散办学带来的优质资源稀缺、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另外,近十年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及疏解非首都功能背景下,北京市持续优化高校在京内的布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高校向郊区疏解,包括北京电影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陆续在怀柔区、昌平区、房山区等地开辟全新的办学空间。 如今,北京大学怀密医学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公示,将把医学部七成学生迁到怀柔;中央民族大学丰台校区、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相继启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正式搬迁昌平校区;北大的昌平新校区,也已迎来首批计算机学院的师生,是“北大新工科”战略的重要进展;北航沙河校区已有9个学院整建制入驻,未来材料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院也将整建制搬迁至沙河校区…… 越来越多的在京高校,不断加快着自己“离开”市中心的进程。这一举措不仅为京郊大地增添了生机活力,改善了师生们学习和生活环境,也为学校自身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在河北石家庄有这样一个警务站,被群众称为“守护平安的安全岛”“永不打烊的服务站”,被同行视为学习楷模,它就是吕建江综合警务服务站。此后,他的同事们接过了“老吕叨叨”的微博,至今已更新8…
宵禁制度发生松弛,是在晚唐和五代。唐朝严格系统的宵禁制度,便是在坊市制基础上形成。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但如此严格的宵禁制度,似乎并没有起…
14日,极目新闻记者登录南京门户网发现,其简介显示该网为南京市国资委官方网站。 极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官方渠道获悉,他们也已经了解到这一情况,可以肯定的是,该网站已经废弃多年,网站首页显示内容自2018…
“看到这个消息,真的是大快人心啊,之前生活最大的焦虑不是工作,而是孩子的教育,这波操作杀鸡儆猴,虽然希望和正义来的有点晚,但是总算是来了,为举报的人点赞,举报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这个消息是拯救了整个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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