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消息,11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上海一民警涉嫌多次猥亵继女”一案将于近日开庭。
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于2010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实施猥亵,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发现丈夫(现已离婚)刘某涛猥亵行为,又多次在刘某涛求情下动摇,如今她对自己曾经的软弱和轻信深感自责,也接受一切指责,自己将为女儿维权到底。
猥亵败露面对质问,他辩称“只是好奇”并乞求不要报警
最早听到女儿梅子(化名)说其被刘某涛脱掉裤子亲下体,是在女儿11周岁正上五年级之际。那时李女士和刘某涛刚结婚不久,两人都属于重组家庭,刘某涛女儿判给了其前妻,李女士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在两人于2011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前,李女士和李某涛已经育有一子。
李女士听女儿讲述后便去质问刘某涛,后者表示自己只是好奇,求李女士不要报警。半信半疑,李女士在好友劝说下将女儿送去前夫处居住。
2015年,李女士想念女儿,接女儿来过暑假。猥亵行为再次发生。李女士称这次跟刘某涛大吵了一架,本要报警却被对方摔掉手机,后来不仅刘某涛,女儿也跪下来求她,“女儿说她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我报警,弟弟可能也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最后刘某涛写下承诺书,其间提到“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2021年3月某日,李女士记得自己正在做菜,油烟机声音很大,但她听到了女儿发出的一声尖叫,急匆匆跑过去发现刘某涛刚从女儿房间出来,解释称在给其“抖被子”。后来过了很长时间,女儿才说出当时的情况。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但因房产问题两人暂住在一起。2023年12月,两人产生争吵,正好在家的女儿帮母亲说话,“她骂他,说‘你个畜生,你对我这么多年造成的伤害,我都没找过。你现在又开始欺负我妈妈。’然后他就过来把我女儿摁在地上,说‘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女儿才想到不能再忍,我们决定报案。”
也是这次报警,李女士得知在两人结婚前,刘某涛就威胁过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