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方又刮起一股歪曲和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歪风。一些人为什么总拿2758号决议说事?因为这个决议涉及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台湾在国际法中的地位等关键问题。要搞清楚台湾问题,必须搞清楚这个决议。谎言说一百遍,真理就要讲一千遍。
▲ 联大第2758号决议是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文件,国际实践充分证实其法律效力,不容曲解,更不容挑战。
谬论一:妄称第2758号决议没有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
决议写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这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代表是代表全中国的合法政府及代表,表明“蒋介石的代表”(即台湾当局)占据中国的代表地位是非法的。联合国会员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取代中华民国代表中国行使国家权利,包括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法律上被推翻的中华民国已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国号。
▲1971年10月,为挽回一点面子,时任台湾当局“外交部长”周书楷在马上就要对阿尔巴尼亚等国驱逐台湾的提案进行表决之前,跑上讲坛宣布“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随后与手下一帮人离开会场。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的代表权,并没有改变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联合国中的中国席位一直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第2758号决议并未影响“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的领土范围。无论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还是驱逐“蒋介石的代表”,都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进行的,蒋介石集团管制下的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
在决议讨论过程中,“蒋介石的代表”也表示“其他国家一直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个事实,关于这点,我再赞同不过了”“台湾人在种族上、历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中国人”,因此,第2758号决议明白无误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全中国,确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
谬论二:妄称第2758号决议没有处理台湾的政治地位
这实际上是美西方此前频频炒作的“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翻版。台湾主权归属于中国,有充足的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都确认同属一个中国,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属于中国是第2758号决议的大前提。
虽然这个决议没有从字面上提及“台湾”“台湾的政治地位”,但其核心就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处理谁拥有联合国会员国资格以及谁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问题。
在第2758号决议讨论过程中,大多数国家认为,这一问题不涉及联合国新会员国加入,而是涉及第18条第3款其他事项问题,即有关创始会员国(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召开现场
联合国会议记录也明明白白地显示,绝大多数国家在磋商过程中认同台湾属于中国。在审议第2758号决议的时候,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苏丹、赞比亚等多国发言表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权利和驱逐台湾当局是一个单一问题,没有理由将其一分为二。不能因为蒋介石盘踞台湾,“就同意割裂中国领土”。那些想搞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所谓“双重代表权”提案,在联合国大会上从来就没有被通过,含有“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提案也均告失败。
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就第2758号决议作出的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联合国在提及台湾时长期实践是使用‘台湾,中国的省(Taiwan,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