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站点-网站精选 - 维权式营销-Rights Protection Marketing 中的列表
“维权式营销”通常指的是一些商家或个人,通过 滥用法律规定的维权权利,以维权之名行营销之实,甚至达到不正当竞争或谋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这种行为往往脱离了正常的消费者维权范畴,具有明显的商业目的。
维权式营销的常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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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诉带销”或“碰瓷式维权”: 这是最典型的形式之一。一些公司或个人大量购买某些作品的版权(例如图片、字体、音乐),然后专门寻找其他使用者是否有侵权行为,一旦发现就立即提起诉讼,通过和解或法院判决来获得赔偿,而不是为了真正保护原创权益。例如,曾有图片公司被曝出将国旗、国徽等图片纳入版权图库,并以此起诉使用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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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投诉或举报: 有些经营者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会利用消费者维权平台或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虚假的投诉或举报,以此影响其声誉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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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谋取不当利益: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利用一些小瑕疵或自身制造的“问题”,夸大损失,向商家索取远超合理范围的赔偿,甚至以此进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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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法律漏洞或规则不完善: 一些人会研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漏洞,通过“钻空子”的方式进行维权,从而获得额外收益,例如利用一些电商平台的“假一赔三”等政策,故意购买假货(或声称假货)进行高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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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负面信息进行施压: 一些人会以“维权”为名,在社交媒体或网络平台上发布大量负面信息,对商家施加舆论压力,迫使商家满足其不合理要求。
维权式营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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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性: 核心目的是谋取经济利益,而不是单纯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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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化、规模化: 往往不是个案,而是形成一套流程,针对大量目标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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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当性: 行为本身可能钻法律空子,甚至构成恶意诉讼、敲诈勒索或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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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法律意识薄弱: 目标往往是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诉讼经验的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
维权式营销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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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市场秩序: 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劣币驱逐良币,打击合法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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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社会成本: 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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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诚信体系: 降低消费者维权的公信力,使真正的维权行为受到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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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合法权益: 可能导致无辜的商家或个人蒙受不白之冤,遭受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应对维权式营销:
针对“维权式营销”,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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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 堵塞法律漏洞,明确恶意维权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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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恶意维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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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也要提高应对恶意维权的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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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众法律素养: 消费者应理性维权,不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也应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总而言之,“维权式营销”是一种畸形的市场现象,它扭曲了维权的本质,将维权工具化为谋利手段,需要引起全社会的警惕和共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