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热搜上几乎所有与胡鑫宇有关的信息,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他是自杀的。
比方说缢死用的是鞋带;再比方媒体发声说遗体发现地较为偏僻,校服颜色较暗,挂在树上光线暗不易察觉;还有官媒表示遗体发现地是粮仓,特殊单位,进入需申请、审批;甚至救援队称胡鑫宇遗体区域没搜过……
这些信息,实际上都指向了胡鑫宇是自杀这种说法,只不过目前官方还没有通报而已。至于为什么没通报,我想是可支撑的证据不足。但毫无疑问,此事最后可能并不会如大家所想,有什么震撼人心的调查结果。
我看了一下网上流出的照片,是腐烂还是风干已经分不清了,但如果没有人为移动的痕迹,那么挂在那儿的时间必然不会太短……总而言之,从目前当地无论是官方还是媒体曝出的信息来看,胡鑫宇最后会被认定为自杀。
据说尸检结果已经出来,而且录音笔复原多半也难不倒警方,这两个关键点一结束,案子也就进入尾声了。可显而易见的是,当地警方并没有急着通报后续,我觉得有两个原因。
①当地警方希望能找到更多支持结论成立的证据,以确保更可信。
②这个“自杀”的结果可能与“106天地毯式搜索找不到人”太不相符,以至于群众不肯相信。
简而言之,“自杀”的结论,会让普通百姓担忧警察的能力,或者说担忧自己怎么确保事情的真相,真的就是真相。
其实有些现象不用太过详细的赘述,我们的警方想找某个人,十分钟之内就能拨通他的手机,半个小时就能敲响他家的房门,可在胡鑫宇这件事上,他们花了整整100多天,最终靠的还是村民举报。
人们是会疑惑的,群众关心的事交给他们时,能力不足。反而对那些群众可以一笑置之,甚至不以为意的小事,有如天神下凡威势凌人。
若仅仅只是能力问题,那还能够接受,可万一是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些权贵提前打了招呼所导致,又该怎么办?比如说昨天专题片里贵州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翔仅因朋友一个招呼,就为爆破公司的责任事故伸出援助,摆平无权无势的普通受害群体。
也就是我说的后者:群众会担忧自己怎么确证事情所谓的真相,它就是真相?
事实上我并不能完全理解,金鸡山与胡鑫宇所在的致远中学可以说真的只有“一墙之隔”,他们连学校里的池子和化粪池都翻开来搜查了,为何偏偏疏忽掉了一旁的金鸡山,漏查了旁边一座仓库?需要申请,并不意味着不允许进入。
换种说法,如果胡鑫宇失踪的第一个星期就在仓库里找到缢死的尸体,不仅证据会更多,而且说他是自杀也更容易让人们接受。但偏偏,这个时间被延长了十几倍。
而现在,就算再多的大v突然转变态度,再多的媒体披露细节意指胡鑫宇是自杀,那也无法消掉人们眼中的半信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