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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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一份“建立永久亲密关系的承诺书”在网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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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承诺书落款显示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内容称,一名乔姓人员承诺与一名王姓人员建立永久亲密关系,除了感情承诺外,乔姓人员还称,王姓人员将“有自由列支工作经费的权力”,“确保在1-2年内读博士”,“在文章、课题、评奖方面提供支持”,“确保在3-6年内升任副书记或升任其他部门干部提供最大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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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师大心理学部官网,有一名与乔姓人员同名的男教授,现任心理学部党委书记。也有一名与王姓人员同名的女研究员,其曾任心理学部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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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于2022年7月发布的一则“心理学部干部任免宣布会”显示,该王姓研究员已免去心理学部党委副书记职务。该王姓研究员在此次发言中表示,乔姓教授是她的直接领导。在此后,记者未在官网搜索到王姓研究员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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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北师大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需问宣传部。记者多次致电,但无人接听。记者随后致电北师大心理学部,工作人员称已经报警,“是恶意诽谤”。记者询问详细,但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开会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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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授与女下属建立“永久亲密关系”,承诺对方升任副书记?北师大:诽谤,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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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潇湘晨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天津市、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二、切实承担物业服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业主自我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边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

四、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

五、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七、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物业服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把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我部。我部将抓紧研究制定物业服务导则和信用评价体系,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此前有关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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