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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猥亵后,11岁单亲女孩出现了噩梦频发、情绪波动大等反应,强烈排斥心理疏导工作。面对严重的心理创伤,如何才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发布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司法机关联合专业社工为被害人提供的“个体脱敏+家庭赋能+社会支持”保护救助服务方案。

未成年被害人陷入心理干预困局

2024年,江西省南昌市某区发生了一起猥亵儿童案。11岁的女孩林某某到母亲章某的工作单位写作业期间,被母亲的同事王某某猥亵。此后,林某某出现情绪低落、精神萎靡等症状,母亲章某询问得知孩子遭受猥亵后报警。

案发后,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同时,主动关心林某某状况,得知林某某出现噩梦频发、情绪波动大等一系列创伤反应,且因章某自行委托的心理咨询师未能与林某某建立信任关系,林某某对心理疏导工作产生了强烈的排斥心理。

考虑到心理康复系统性、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介入,在充分了解林某某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及兴趣爱好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保护救助服务方案。

如何帮助孩子“个体脱敏”?

经分析,该案具有单亲家庭、熟人性侵、性教育缺乏三个特点,疗愈心理创伤、修复人际交往信任是疏导工作的关键。如何破除孩子的封闭恐惧,搭建社交信任?

因本案系发生在私密空间的侵害案件,为有效缓解儿童恐惧应激情绪,检察机关与司法社工将初次见面地点约定在开放式森林公园,通过陪伴散步、聊天等方式舒缓林某某紧张情绪,建立初步社交安全联结。交流中,司法社工观察发现林某某喜欢小动物,于是将小动物引入后续疏导情境,委托林某某担任“宠物护理员”,借助人宠互动引导她理解并接纳自身的情绪变化。

充分建立信任关系后,林某某逐渐能够主动讲述案件带来的困扰。司法社工进一步引入“OH卡牌”叙事疗法,引导她将创伤经历外化为“发生在卡牌上的故事”,重点进行认知脱敏,破除其认为自己不该与他人独处的自责、遭遇侵害的羞耻等负面感受,鼓励她参加舞蹈课释放压力和不良情绪。

经疏导,林某某个人尊严感、价值感产生正向转变,积极融入集体,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并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参加庭审,直面内心恐惧。

如何阻断单亲家庭“代际创伤”?

2024年12月,检察干警与司法社工在联合家访中得知,林某某的母亲章某曾在幼年遭遇类似侵害,且未及时获得心理疏导。林某某年幼时,章某便与丈夫离异,这一经历进一步激化了章某因该案产生的焦虑、愧疚情绪,甚至产生女儿人生将重复不幸的消极想法。

对于单亲家庭的特殊监护情形,如何才能提升家庭保护能力,避免家长焦虑情绪的不良传导加重孩子的创伤?

针对章某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与司法社工梳理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点:

设计“快乐储蓄罐”工具帮助章某化解忧虑情绪;

使用“心情猜猜看”情绪卡片引导章某主动感知女儿情绪;

通过“沟通显微镜”帮助分析亲子交流障碍,引导章某正确安抚女儿不安情绪;

组织章某与女儿参加“户外园艺互动”“专属树洞时间”和“新起点仪式”等活动,重建家庭生活秩序,强化家庭成员情感连接……

经过针对性帮扶,章某有效缓解了自身的焦虑情绪与创伤阴影,家庭监护功能得以改善。

如何长效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晴空?

为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解决愈后难题,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了协作机制,选派固定司法社工在检察机关“驻岗”,常态化协助检察办案。

考虑到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周期较长、所需资金较多,检察机关积极协调链接有关部门的救助帮扶资源,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害人提供身体康复、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所需资金,并从学校教育、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方面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体系。

2025年1月20日,南昌市某区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2月17日,法院以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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